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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口抽渭灌溉中心机关各部门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9-03      浏览量: 10929
一、办公室
1、负责中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
2、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以及重大事项的跟踪督办;
3、负责文秘、公文、档案、机要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车辆、职工灶管理和机关部门考核工作;
5、负责对外联络、信访、接待、保密工作;
6、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和机关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灌区反恐、机关综合治安保卫工作;
8、负责中心宣传工作;
9、负责《交口抽渭志》续编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
1、负责中心党委日常工作
2、组织中心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建和党务工作;
3、督促检查党委作出的重大决定的落实;
4、负责中心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负责中心共青团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立,并履行相应职责;
三、工会办公室
1、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发挥职工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
2、按照《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关心职工生产生活,关注困难职工群体,适时对职工进行慰问,对困难职工进行帮扶和补助;
4、组织、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
5、深入基层进行调研,收集合理化建议及意见,为党政提供准确的信息;
6、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职工的业余生活,陶冶职工的情操。
四、监察室
1、制定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制度及考核指标;
2、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各项廉政制度落实情况;
3、受理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
4、调查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
5、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五、人事科
1、负责全中心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及出国政审管理工作;
2、负责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交流、任免等管理工作;
3、负责中心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工作;
4、负责中心年度培训工作;
5、负责中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7、负责中心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中心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灌溉科
1、负责中心抗旱灌溉生产工作,灌区用水计划的编拟、组织实施和总结工作;
2、负责各总站、管理站、供水服务单位绩效考核及基层用水组织的培训、管理、考核工作;
3、负责农业灌溉水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4、负责联系上级水量调度部门,合理确定灌区年度用水指标;
5、负责灌区水利科技工作,指导全省旱情测报及灌区地下水动态观测、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在抗旱服务工作中的应用;
6、负责灌区田间工程的规划设计及建设管理;
7、指导灌区末端渠系管理与建设工作;
8、负责中心对口扶贫工作.
七、工务科
1、负责灌区输水骨干工程的管理工作;
2、制定灌区供排水工程的日常维修养护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验收工作;
3、负责基层管理单位房屋修缮的管理工作;
4、负责灌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的计划与管理工作;
5、负责灌区水利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6、负责灌区防汛排涝管理工作;
八、机电科
1、负责中心机电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
2、负责灌区机电设备维修养护项目的计划与管理工作;
3、负责电力负荷申请、分配及35kV级的停、供电联系;
4、调查了解机电设备的维修运行情况,并负责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5、负责编制用电计划、预防性试验计划、备件加工计划、维修材料、配件分配计划、业务培训计划、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等,并负责安排、检查实施、质量监督,完工验收;
6、负责制定各项机电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贯彻执行;
7、负责组织机电职工技术培训、考核、考试,并对其转正、定级上岗、晋级提出意见;
8、负责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分析、整理和总结。
九、计划财务科
1、负责全中心财务计划、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考核工作;
2、负责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并监督实施;
3、指导各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
4、编制中心财务预决算并组织实施;
5、审查基层单位财务预决算及生产经营资金;
6、负责中心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农业灌溉水价计核和水费收缴工作;
8、负责水费收缴管理工作;
9、负责中心水利经济运行分析的上报工作。
十、水政科
1、负责水利法规的贯彻执行及“普法”宣传;
2、依法保护水工程权属范围及其他设施;
3、对水事违法案件予以调查和处理,维护正常的水事工作秩序;
4、依法对兴建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穿越灌区水工程设施维权工作;
5、承办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
6、负责水政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水政队伍的执法工作。
十一、项目管理办公室
1、负责中心重大项目的前期规划、调研立项、初设编制、实施方案申报工作;
2、负责中心重点工程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计划和工程概算管理,招标文件、组织招投标及评标工作;
4、负责项目相关合同的签订、工程的核算、决算、合同支付、统计报表等工作;
5、负责项目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工作;
6、负责工程的质量监督、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7、负责工程建设施工技术档案整编、施工安全管理等工作;
8、负责项目财务、资金管理工作,筹措、拨付立项工程建设资金;
9、负责竣工项目的财务决算编制,竣工资产移交等工作;
10、负责项目审计和项目财务会计档案的立卷、移交工作。
十二、总工办
1、负责中心重大项目建设的调研、论证及规划的可行性咨询评议等项目储备相关工作。
2、负责中心项目立项选取、规划编制、技术方案审查复核及招投标等项目前期工作。
3、参与中心项目检查验收,对中心项目建设、工程设施运行维护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性措施提供          解决方案,对地方投资灌区的水利工程进行技术评议审查。
4、负责中心技术管理、水利科枝工作。
5、参与中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工作。
十三、信息科
1、负责中心信息化设施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2、负责信息化项目前期工作,指导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和项目实施工作;
3、负责办公自动化管理与维护工作;
4、负责农业灌溉管理信息平台系统维护工作;
5、负责数字灌区建设相关工作;
6、负责灌区信息化维护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操作培训工作;
7、负责中心信息及网络安全工作。
十四、物业办公室
1、负责办公区、家属区水、电、暖的供给管理工作;
2、负责办公区、家属区的门卫值班工作;
3、负责家属区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4、负责家属区治安、防范及维护工作。
十五、维修养护大队
1、负责维修养护合同的组织实施;
2、负责维修养护的进度、质量和标准;
3、负责维修养护资料的整理、归档;
4、负责维修养护人员的管理、培训;
5、负责组织对各维修养护项目的自检、自验和考评;
6、负责年度维修养护项目及单项维修养护项目具体实施组织方案和实施计划的编制;
7、完成年度工作报告及维修养护年度工作总结。
十六、总站
1、负责辖灌区抗旱灌溉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辖灌区抗旱灌溉用水调度、水量结算、水价政策执行工作;
3、负责基层用水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田间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5、协调处理抗旱灌溉用水矛盾和水事纠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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