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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口抽渭灌溉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第四季度(企业下半年)目标责任考核和中层干部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2-15      浏览量: 2450
中心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依据中心《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中层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规定,结合下达的四季度(企业下半年)目标任务,考核办将于12月下旬对机关部门、基层供水单位四季度和企业实体下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同时一并进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测评。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拟定于12月23日至12月31日进行,具体考核时间以各考核小组通知时间为准。
   二、组织机构
  (一)基层供水单位考核由灌溉科牵头组织,考核组成员由中心分管领导及人事科、党委办、监察室、机电科、工务科、计划财务科等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二)机关部门考核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考核组成员由中心分管领导及人事科、灌溉科、监察室、项目管理办公室等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三)企业实体单位考核由计划财务科牵头组织,考核组成员由中心分管领导及人事科、监察室、党委办等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三考核方式
  (一)季度目标责任考核
   1、基层供水单位考核工作采取深入各基层单位检查现场、查看资料、与职工代表座谈交流的方式进行。考核组成员依据下达的目标任务指标,进行分类考核评价,确定考核格次,并现场反馈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
   2、机关部门考核以查看资料为主,主要对照各部门四季度考核目标任务,逐项核对举证资料,并结合部门月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核格次。
   3、企业考核依据下达的目标任务指标,采取现场查看、座谈咨询、资料印证的形式进行,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核格次,并现场反馈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
   4、党建考核与季度目标责任考核同步进行,由党委办、监察室具体负责。考核组深入各党(总)支部及所辖单位,采取与党员代表座谈、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同时现场反馈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
   (二)中层干部考核测评
    1、机关中层干部考核测评由机关考核小组负责,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会议进行测评。各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要对照年度目标责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个人述职、述责、述廉汇报,参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中层干部考评和工作人员年度评优评先工作一并进行。
    2、基层供水单位和企业实体中层干部考核测评分别由基层考核小组和企业考核小组负责,分类分区域召开专题会议,副科以上中层干部及职工代表参加,进行考核测评。各支部(总支)书记及单位负责人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并进行个人述职、述责、述廉汇报,由参会的全体干部和职工代表进行民主考核测评。
   各单位(部门)副职不进行现场汇报,只递交个人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由参会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打分,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给予考核评价。
   四、有关要求
   1、各考核小组要统筹组织好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和考核程序,客观、公平、公正地对被考核单位做出准确评价,现场反馈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提前准备好相关总结汇报材料和个人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及考核指标支撑资料。同时,要处理好考核工作与冬灌抗旱、项目建设及岁末其他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3、考核组成员单位,请务必于2022年1月7日前,拟定2022年第一季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并上报考核小组进行审核,经主管领导审定签字后,报送中心考核办。
 
 
                        省交口抽渭灌溉中心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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