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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一季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
来源: 人事科      发布时间: 2019-03-21      浏览量: 1599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按照管理局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依据下达的一季度考核任务指标,局考核办将于3月下旬对机关部门、企业实体、基层供水系统各单位一季度工作开展、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季度绩效考核工作拟定于3月25日至4月3日进行,具体考核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二、组织实施
   (一)基层供水单位考核由抗旱灌溉科牵头组织,考核组成员由人事科、党委办、机电科、防汛排涝与工程管理科、计划财务科负责同志组成。
   (二)机关部门考核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考核组成员由人事科、灌溉科、监察室、项目办负责同志组成,另外再吸纳一个科室参与考核。
   (三)企业实体考核由经营科牵头组织,考核组成员由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党委办负责同志组成。
     三、方式方法
    (一)供水系统单位考核采取在总站集中汇报、深入各基层站现场查看和职工代表座谈的形式进行。具体程序为:组织各单位负责人、职工代表在总站召开季度工作汇报会,由各单位负责人对照第一季度下达的任务指标进行集中汇报;考核组深入各单位依据下达的任务指标和汇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与职工座谈交流、进行现场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分类考核评价、评定分值,现场反馈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考核结束后,汇总统计得分、确定考核格次。
    (二)机关部门考核以查看资料为主。具体程序为:由考核组成员对照各部门一季度考核任务指标,逐项核对资料,并结合办公室提供的月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日常查岗和清洁区卫生评比结果及党委办统计的宣传稿件上稿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核格次。
    (三)企业实体单位考核采取分片集中汇报、现场查看的形式进行。具体程序为:组织企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分别在渭河工程局、测试中心、监理公司召开汇报会,由各单位负责人对照一季度下达的任务指标集中汇报;考核组深入各单位根据汇报及下达指标任务,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考核结束后,考核组成员集中召开会议,依据检查情况逐项汇报并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核格次。
    四、次序安排
  (一)3月25日:西干总站、兴王站、小寨站、余家站。
   (二) 3月26日:北干总站、佐家站、肖家站、王家站、张桥站、官底站、北倪站。
   (三)3月27日:南干总站、固市站、秦东维修养护公司(考核分类列入供水服务类)、曹家站、辛市站、官道站、刁张站。
   (四) 3月28日:东干总站、任家站、蒲阳站、南王站、胡家站、鱼市王站。
   (五)3月29日:田市站、生产调度中心、渠首站、试验站、排水站。
   (六) 3月28—29日:局机关各部门。
   (七)4月2日—3日:渭河工程局、秦东设计院、监理公司、检测调试中心。
   五、有关要求
   按照管理局2019年工作报告关于“持续推进季度绩效考核工作”,突出“合理性、真实性、及时性和实效性”要求,以切实推动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目的,真评实考、不走过场开展考核工作。
   (一)各考核小组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考核时间,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和办法,公平、公正对每个被考核单位作出准确的评价,现场反馈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季度考核工作,提前做好总结汇报材料、各项考核目标支撑资料的搜集整理以及单位综合管理情况等季度考核相关准备工作。
   (三)请各考核组成员单位,务必于4月15日前,拟定2019年二季度相关考核任务指标,并上报考核小组,由各考核小组对考核指标进行严格审核,经主管领导审定签字后,报送局考核办。
 
 
 
 
局考核办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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