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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6年夏灌骨干工程设施安全运行的通知
来源: 工务科      发布时间: 2026-06-17      浏览量: 245
基层供水系统各单位:
   为加强夏灌骨干工程设施安全运行,扎实做好防溺水工作,保障夏灌抗旱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站位夏灌期间,高温伏旱、异常极端天气易发,工程设施安全运行面临诸多不利因素。加之骨干渠道满负荷、高强度运行,工程运行、防溺水管控压力持续增大,工程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成为夏灌抗旱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认清形势,提高思想站位,汲取经验教训,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筑牢水利安全生产防线,切实保障灌区工程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及夏灌抗旱工作有序开展。
   二、整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按照省厅和中心的统一安排,树立大安全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同渠道“清四乱”工作相结合,开展全覆盖、拉网式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坚持夏灌不结束、隐患排查不停止,隐患没整治、工作不停歇,把渠道安全运行抓得更细、把安全防线筑得更牢,以“一失万无”的风险意识确保“万无一失”的安全。
   三坚守水位标准。严控渠道和各闸点运行水位,是渠道安全运行的有力抓手,各单位严格遵照业务部门要求,控制站前、闸前及渠道运行水位,硬性执行最高运行水位不能超过衬砌板顶以下20cm管控标准,全线严禁超限运行。配水站、各总站严格按照运行水位公示牌,负责本系统沿线站(闸)前运行水位控制,业务部门将现场或通过信息化远程视频不定期对各单位的运行水位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超限运行的单位,要求立即整改,对累计出现两次以上超限运行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严防严控溺水夏季高温,是溺水事故易发、高发期,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全省河湖库渠防溺水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全面补短板、堵漏洞,织密渠道安全防护网。一是在重点渠段、闸点、站前等部位,配备“四个一”(警示牌、救生圈、救生衣、救生绳),在危险渠段及建筑物处设立防护隔离带或禁止通行标志;二是加强防溺水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制作标志牌、张贴标语、拉横幅、微信提示、线下入户宣讲等方式扩大宣传影响,骨干渠道每100米范围至少有1处警示提醒标志,做到渠道防溺水安全警示全覆盖;三是各管理站要将《致灌区群众的一封信》传递到街镇、村组、基层用水组织及广大灌区群众,节日期间要加大巡查频次,并做好巡查工作记录;对巡查过程中发现在渠道范围戏水、逗留、玩闹、取水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立即进行劝离和制止;四是熟练掌握《灌区防溺水安全预案》的操作程序和执行要领,确保紧急情况下工作处置有力。
   控制上限流量持续执行各干口流量上限管控机制,具体管控标准:东干干口控制引用流量13.5m³/s,当13.5m³/s<Q≤14m³/s运行时;北干干口控制引用流量12m³/s,当12m³/s<Q≤12.5m³/s运行时;南干干口控制引用流量7.5m³/s,当7.5m³/s<Q≤8m³/s运行时;西干干口控制引用流量3m³/s,当3m³/s<Q≤3.5m³/s运行时,由各干提出申请,业务部门现场核查确定,配水站备案后方可执行,严禁擅自提增输水流量。
   、加强巡护值守。一是各级渠长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夏灌大流量期间要加强巡护,增加巡查频次,每天巡查不少于2次,做好日常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在工作期间务必穿救生衣,携带救生设备。二是当渠首流量≥30m³/s、田市站流量≥20m³/s、东干干口流量≥10m³/s时,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总干渠大流量运行期间渠道巡护管理办法》,分段组织专业队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护。三是当渠首站抽水流量≥30m³/s时,余家站加强总干一号事故退水渠的巡查工作;当总干三号闸前流量≥15m³/s且<20m³/s时, 配水站根据东干和北干引水流量,安排1人24小时值守北干退水闸,北倪站加强蒲家支沟的巡查工作;当总干三号闸前流量≥20m³/s时, 配水站安排2人24小时分别值守苏武和北干退水闸,官道站加强西三支沟的巡查工作。四是大流量运行期间,各级渠长、值守人员、专业巡护人员要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确保信息上下传递快速、及时。五是业务部门将随机对各级渠长、专业巡护、值守等人员进行纪律检查,对无故不在岗的各级渠长,进行个人谈话,对不在岗的值守和专业巡护人员,扣发当天报酬,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
   七、完善应急预案各单位要夯实各级渠长职责,制定科学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处置突发事故能力,确保骨干工程设施运行安全。配水站要加强总干渠应急退水预案学习、演练,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预案启动程序和操作的基本要领,做到预案执行迅速、准确、安全、高效。各总站、站要结合干内水量调配工作和工程设施实际,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制定应对突发事故紧急处置工作预案,总站将干内突发事故紧急处置工作预案报工务科备案,各站将紧急处置工作预案报所在总站备案。
   、坚持报告制度当渠首流量≥25m³/s时,余家站、官道站、鱼市王站及各总站要落实专人每天早上8:00—9:00向工务科电话报告骨干工程设施运行情况,各总站、站也要建立相应的安全运行报告制度。科室办公电话:0913—2185408,联系人:宫晓琪6966。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夏灌骨干渠道重点部位运行水位控制表
    
                                 陕西省交口抽渭灌溉中心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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