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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冬春灌水价自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纪检办      发布时间: 2026-01-16      浏览量: 1304
中心各总站、各站:
   为持续加强水费廉政建设,切实维护灌区和谐稳定的供用水环境,依据《陕西省交口抽渭灌溉中心关于印发<2026年冬春灌用水计划>的通知》(陕交灌发〔2025〕134号)及中心农业水价“四级核查”有关要求,现就2026年冬春灌水价自查检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按照中心“斗自查、站检查、总站核查、中心稽查”四级核查制度,各有关单位在灌溉期间进行水价自查,灌季结束后10日内,形成自查报告,上报中心纪检办。
   2、灌溉期间,纪检办将联合灌溉科、总站和站组成联合水价检查组,对各站水价执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同时对供水收费满意度进行调查。具体时间安排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检查任务
   1、各总站、站要对辖区2025年夏灌水价执行情况开展回头望,重点关注亩均费用较高的村组,同时对2026年冬春灌APP录入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2、检查组现场随机抽查1-2组各5户APP数据录入情况,每个干至少1个站。
   三、重点内容
   丰枯季节水价政策宣传及执行情况;APP录入数据与实际是否一致;管水员在APP落实水量过程中是否存在漏报、瞒报问题;推行线上缴费情况;群众关注“交口抽渭农业灌溉”微信公众号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水价、水量、水费“三公开一公布”制度,水量核算与水费征收资料是否规范;小高抽收费标准是否备案齐全、费用征收是否按标准执行。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总站、各站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真抓实干,严格执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提高站位,不逾红线,严格落实各级管理人员责任。
   2、深入自查。各总站、各站要深入开展自查、抽查,严禁走形式走过场,要真实反映本辖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维护群众利益,助推抗旱灌溉工作。
   3、完善资料。各总站、各站要完善自查记录、水价信访台账记录、调查处理、自查报告等相关基础资料。
    4、严格查纠。各职能部门,要紧扣职能职责,扎实开展水价检查,对存在问题扭住不放,跟踪督办,彻底整改。
 
 
                                中心水价检查组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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