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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年终考核和中层干部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 人事科      发布时间: 2025-12-22      浏览量: 340
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依据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陕交灌发〔2025〕132号)精神,结合《202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中层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文件规定,中心考核办组织各考核组对基层单位、机关部门、企业实体开展2025年度目标责任及党建工作考核,同时一并进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测评。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拟定于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13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机关部门:2025年12月29日—30日;
   2、供水系统:2026年1月5日—9日;
   3、企业实体:2026年1月12日—13日。
   具体行程安排以各考核组通知为准。
    二、考核方式
   (一)单位(部门)年终考核
   各考核组依据各单位(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和月季督办工作任务,通过查看工作总结、查阅资料、现场核查、谈话了解、评议得分等程序组织进行考核,确定年终考核格次,经主管领导审阅、考核办审核、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文件予以通报。
   (二)中层干部考核测评
   1、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测评由各考核组负责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考核测评,全体中层干部及职工代表参加。
   2、各中层干部要认真撰写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并递交考核组,中层干部履职情况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不听取汇报。
   3、各单位(部门)副职同时由所在单位(部门)负责同志给予考核评价档次。
   三、有关要求
   1、各考核组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和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单位做出准确评价。
   2、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年终考核工作,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总结和备查备考资料整理工作。
   3、各单位要处理好考核与当前中心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考核和生产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年终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陕西省交口抽渭灌溉中心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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