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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第三季度目标责任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通知
来源: 人事科      发布时间: 2022-09-20      浏览量: 3774
各单位(部门)、各党(总)支部:
  依据中心《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规定,结合下达的第三季度考核指标,中心考核办、党建考核组将对基层单位和机关部门三季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各党(总)支部三季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考核拟定于9月下旬—10月上旬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机关部门:9月28日—29日。
  (一)基层单位:从10月上旬开始,具体时间以考核组通知为准。
  (三)基层单位党建考核和季度目标责任考核同步进行;机关部门和企业党建考核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
  (一)基层供水单位考核由灌溉科牵头组织,考核组成员由人事科、工务科、机电科、党委办、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工作采取深入各基层单位现场检查、查看资料、与职工代表座谈交流的方式进行。考核组成员依据下达的考核任务指标,进行分类考核评价,并现场反馈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
  (二)机关部门考核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考核组成员由人事科、监察室、灌溉科、项目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同志组成。考核组成员对照各部门季度目标任务,逐项核对举证资料,并结合部门月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勤记录、卫生评比结果和宣传上稿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党建工作考核与季度目标责任考核同步进行,由党委办、监察室具体负责。考核组深入各党 (总)支部及所辖单位,采取与党员代表座谈、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同时现场反馈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
  三、有关要求
  按照中心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有关要求,坚持注重绩效、强化过程督促、实施综合考评的原则,力求客观、公正、准确,努力提高考核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一)各考核组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和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单位做出准确评价。
 (二)各被考核单位、部门及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总结和备查备考资料整理工作。
 (三)各考核组要根据中心年度目标任务和阶段重点工作,认真拟定各单位、各部门2022年四季度考核任务指标,征求主管领导意见后,于10月15日前报考核办。
 
 
 

陕西省交口抽渭灌溉中心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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