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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季度(企业上半年) 目标责任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通知
来源: 人事科      发布时间: 2022-06-28      浏览量: 8055
各单位(部门)、各党(总)支部:
   依据中心《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规定,结合下达的第二季度和上半年考核指标,中心考核办、党建考核组近期将对基层单位和机关部门二季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企业上半年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及各党(总)支部二季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考核拟定于7月4日—12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层供水单位:7月4日—8日;
   (二)机关部门:7月7日—8日;
   (三)企业实体:7月11日—12日。
   考核具体行程安排以各考核组通知为准。
   二、考核方式
   (一)基层供水单位考核由灌溉科牵头组织,考核组成员由人事科、工务科、机电科、党委办、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工作采取深入各基层单位检查现场、查看资料、与职工代表座谈交流的方式进行。考核组成员依据下达的考核任务指标,进行分类考核评价,并现场反馈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
   (二)机关部门考核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考核组成员由人事科、监察室、灌溉科、项目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同志组成。考核组成员对照各部门季度目标任务,逐项核对举证资料,并结合部门月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勤记录、卫生评比结果和宣传上稿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企业实体考核由计划财务科牵头组织,人事科、党委办参与。考核组依据下达的目标任务指标,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座谈咨询、资料印证的形式进行,现场反馈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
   (四)党建工作考核与季度目标责任考核同步进行,由党委办、监察室具体负责。考核组深入各党(总)支部及所辖单位,采取与党员代表座谈、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同时现场反馈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
   三、有关要求
按照中心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有关要求,坚持注重绩效、强化过程督促、实施综合考评的原则,力求客观、公正、准确,努力提高考核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一)各考核组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和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单位做出准确评价。
   (二)各被考核单位、部门及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总结和备查备考资料整理工作。
   (三)各考核组要根据中心年度目标任务和阶段重点工作,认真拟定各单位、部门2022年三季度(企业下半年)考核任务指标,征求主管领导意见后,于7月15日前报考核办。
 
 
 
 
陕西省交口抽渭灌溉中心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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