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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春灌水价自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监察室      发布时间: 2022-03-01      浏览量: 1826
各总站、管理站:
   为全面推进灌区供用水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深化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水费廉政建设,切实维护灌区和谐稳定的供用水环境,助推春灌抗旱工作顺利开展,现就2022年春灌水价自查检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从3月1日始至3月15日。
   2、抽查阶段:从3月15日始至春灌结束。
   二、自查任务
   1、各站要进行全面自查,每个管理段至少调查2条斗,每条斗至少调查2组各3户,全年三个灌季自查的斗村组不重复。
   2、各总站至少抽查每站1段1斗1组3户。
   3、中心水价检查组抽查每干至少2站各2斗,全年三个灌季对所有管理站全覆盖。
   4、灌区水价义务监督员调查所在管理站2条斗2个组各3户,于3月15日前将水价调查有关情况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及时反馈至监察室。
   三、督查内容
   1、水价政策宣传情况:水价公示牌是否规范、醒目;是否全面实行地头插排放水;推行用户二维码线上查询用水记录情况;开展用水户满意度调查情况。
   2、水价管理制度完善情况,“双标尺同计量”落实情况。
   3、手机APP计量计费执行情况:斗口供水流量与APP录入数据是否一致;管水员录入APP用水信息是否全面准确。
   4、是否严格执行水价、水量、水费“三公开一公布”制度;小高抽收费是否按备案费用征收,用水户自助“线上缴费”推行情况。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各总站、管理站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真抓实干,严格执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严格落实各级管理人员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宗旨意识。
  2、深入自查。各总站、管理站要集中精力、统筹兼顾,深入开展自查、抽查,严禁走形式走过场,真实反映本辖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维护群众利益,助推抗旱工作。
  3、规范资料。各总站、管理站要规范完善自查记录、水价信访台账记录、调查处理、自查报告等相关基础资料。自查资料、自查总结请于3月15日前报送监察室。
  4、从严查纠。灌溉科、监察室要紧扣职能职责,严格水价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密切配合,扎实开展水价检查,对存在问题扭住不放,跟踪督办,彻底整改。建立水价信访台账,及时调查处置,维护灌区群众利益,助推抗旱工作顺利开展。
 
    附:2022年春灌水价自查表
 
                                  中心水价检查组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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