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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驻水利厅纪检组文件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12-13      浏览量: 3910

 

关于加强陕西省纪委机关

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的通知

 

厅直属机关纪委、厅属各单位纪委:

    现将省纪委《关于加强陕西省纪委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组

2017年12月12日

 

 

 

 

 

 

 

关于加强陕西省纪委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战略部署,强化全省追赶超越纪律保障,把省纪委机关建设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坚强战斗集体,依据有关纪律要求,现就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作出如下规定。

     1.严明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传播政治谣言,对省委、省纪委决策决定评头论足、说三道四;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拉帮结派,搞 “小圈子”,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2.加强理论修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学思践悟、学以致用,把自己和职责摆进去,真正学懂弄通做实。反对学习浅尝辄止、一知半解,反对学习主动性不强、针对性不够。

    3.改进调查研究。坚持领导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聚焦重点难点,改进方式方法,注重调研质量,搞好成果转化。反对调研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浮于表面,力戒调研报告东拼西凑、分析问题轻描淡写、对策建议空洞无物。

    4.强化作为担当。树立敢于担当的精神和勇气,培养善于担当的能力和智慧,把握节奏稳中求进,随时准备经受急难险重任务考验。绝不允许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敢亮剑,正气不彰,绝不允许在困难风险面前虚与委蛇,逃避推脱。绝不允许对安排的任务囿于部门利益打折扣、搞变通。

    5.改进工作作风。勇于开拓创新,反对不思进取、安于平庸。崇尚实干实绩,绝不允许在岗位上混日子、熬时间、坚持事不过夜、马上就办,绝不允许办事拖拉,贻误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绝不允许浮皮潦草,得过且过。坚决服从工作安排,绝不允许挑肥拣瘦、拈轻怕重。对议定事项一抓到底,有始有终,绝不允许半途而度、虎头蛇尾。

    6.严肃工作纪律。绝不允许迟到早退,旷工离岗,绝不允许在岗不务正业,绝不允许未经批准休病假、公休假,绝不允许未经审批外出讲课,绝不允许工作文件、材料随意摆放搁置,绝不允许对外泄露、在外传播议论工作涉密事项。

    7.严格办案纪律。严禁违规处置问题线索,严禁大案小查、重责轻追,严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严禁通风报信、跑风漏气,严禁口大气粗、以职压人,严禁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案件处理,严禁擅自使用审查措施,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审查对象,严禁违规置涉案款物,严禁向涉案单位和个人提出与执纪审查无关的要求。

    8.保持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廉洁纪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奢靡之风、享乐主义,绝不允许参与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绝不允许以案谋私、借机敛财,绝不允许干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及市场领域有关事项,绝不允许不当介入有关事务拉托吃请,绝不允许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违反以上规定,依据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省纪委机关、派驻机构,省委巡视机构的在编及借调工作人员。

 

 

                   

  中共陕西省纪委办公厅 

2017年1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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