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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冬灌水价检查的通知
来源: 监察室      发布时间: 2017-12-07      浏览量: 3271

局属各灌溉总站、管理站:

    我局2018年冬灌工作已经开启,为了加强水费廉政建设,进一步严格执行国营水价政策,确保在冬季灌溉生产中做到水量足、水价实、促进灌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切实维护灌区群众的根本利益,助力末级渠系管理年活动顺利实施,助力灌区各项工作追赶超越,和谐发展,现就加强2018年冬灌水价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各单位水价自查内容

    冬灌期间各灌溉管理站要切实负责,主动担当作为,对辖区各级供水组织水价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求检查每条斗至少2组各3户;各总站履行主体责任,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要抽查所管辖站每个段1个组各2户;各站辖区水价义务监督员要检查所在站至少2条斗4个组各3户。

局水价检查组针对各总站、管理站自查情况进行随机核查。

   二、检查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在12月14日前完成水价自查及执行情况报告,并经负责人签字确认,12月15日前由总站统一上交水价自查表和水价自查报告。

    2.水价检查阶段:12月18日起至冬灌结束,由局水价检查组对灌区水价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总站、管理站成立水价管理机构,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做好水价信访台账记录,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及工作重点,责任到人。

    2.各单位自查报告要如实反映以下内容:一是水价总体执行情况,各区域亩均费用情况;二是末级渠系财政补贴政策执行情况;三是浇地费返还执行情况。

    3.检查组在冬灌期间将重点对各单位末级渠系财政补贴政策执行情况、浇地费返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各总站对所辖站的水价负监管责任,此次检查将作为季度考核内容,发现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4.各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执行水价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处理及时,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为灌区和谐稳定追赶超越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陕西省交口抽渭管理局水价检查组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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