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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春灌水价稽查的通知
来源: 监察室      发布时间: 2017-02-16      浏览量: 3856
局属各总站、管理站:

    春节过后,我局春灌抗旱工作牢牢把握“早、快、抢”的抗旱理念,不误农时,迅速掀起了春灌抗旱热潮。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营水价政策,进一步加强水费廉政建设,将末级渠系财政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切实降低群众水费负担,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保证灌区农作物丰产丰收,促进灌区和谐稳定发展,现就2017年度春灌水价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水价自查内容

    各总站要抽查所管辖站每个段1个组各3户;各管理站要对辖区各级供水组织水价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求检查每个斗至少2组各3户;水价义务监督员要检查所在站至少2个斗4个组各3户。

    局水价稽查组针对各总站、管理站自查情况进行随机核查。

    二、检查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自通知之日起7日内完成自查及报告,并经负责人签字确认,224前由总站统一上交水价自查表和水价自查报告。

    2、水价稽查阶段:224起至春灌结束,由局水价稽查组对灌区水价执行情况进行稽查。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总站、管理站成立水价管理机构,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做好水价信访台账记录,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及工作重点,责任到人。

    2、各单位自查报告要如实反映以下内容:一是水价总体执行情况,各区域亩均费用情况;二是末级渠系财政补贴政策执行情况;三是浇地费返还执行情况。

    3、局稽查组在春灌期间将重点对各单位末级渠系财政补贴政策执行情况、浇地费返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各总站对所辖站的水价负监管责任,此次检查将作为季度考核内容,发现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实行一票否决。

    4、各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执行水价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处理及时,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为灌区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附件:水价检查表


水价稽查组

201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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